为贯彻落实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消毒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进一步规范我县婴幼儿游泳(沐浴)场所的经营行为,保障我县婴幼儿身体健康,根据省卫计委“关于开展辖区婴幼儿游泳(沐浴)场所摸底调查”要求,近期,我局对辖区内的婴幼儿游泳(沐浴)场所进行仔细的摸底调查,并将结果上报市卫生监督局。
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:经营场所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、公共卫生用品清洗消毒设施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明、戏水池是否配备池水循环净化、消毒设施、场所是否有空气、微小气候、水质、采光、照明、噪声的检测报告,从检查情况来看,多数单位都能规范遵守婴幼儿洗浴的相关规定,但也发现部分单位不能出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,要求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婴幼儿洗浴,确保提供卫生安全的婴幼儿洗浴环境。
(赵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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